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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绿色施工管理的通知


  (三)建立安全、文明、绿色施工长效治理机制。市、区建委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确定每个施工现场安全监督责任人,对在施工地要建立全覆盖执法监督责任制;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平台的作用,健全工作机制,有举必查,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人员资格的动态监管,加强市场诚信监督机制建设。

  四、信息报送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应于2011年2月18日前报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方案;于5月1日前报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及绿色施工管理工作阶段性工作总结。

  各区、县建委应于2011年5月1日前,将本辖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及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达标验收情况统计表》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附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及绿色施工管理工作

  达标验收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魏巍 联系电话:59958843 传真:59958844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及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达标验收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截止日期

  在监工地个数

  达标工地个数

  达标完成率%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限期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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