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安全、文明、绿色施工长效治理机制。市、区建委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确定每个施工现场安全监督责任人,对在施工地要建立全覆盖执法监督责任制;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平台的作用,健全工作机制,有举必查,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人员资格的动态监管,加强市场诚信监督机制建设。
四、信息报送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应于2011年2月18日前报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方案;于5月1日前报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及绿色施工管理工作阶段性工作总结。
各区、县建委应于2011年5月1日前,将本辖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及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达标验收情况统计表》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附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及绿色施工管理工作
达标验收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魏巍 联系电话:59958843 传真:59958844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及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达标验收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截止日期
| 在监工地个数
| 达标工地个数
| 达标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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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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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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