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与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卫生所、信息产业部电子门诊部两家定点医疗机构恢复签订服务协议的通知
(京医保发〔2011〕2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卫生所(定点编码:12141003)、信息产业部电子门诊部(定点编码:08131012)两家定点医疗机构由于机构改制等原因无法承担医疗保险任务,在2010年缓签了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2011年上述两家定点医疗机构递交了恢复签订服务协议的申请,市、区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经研究决定,与两家定点医疗机构恢复签订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通州区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接到此通知后负责办理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卫生所签订《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的相关手续;请海淀区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接到此通知后负责办理信息产业部电子门诊部签订《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