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0〕21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指导意见
(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广西教育发展重点工程和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2010-2012年)》,统筹规划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现就“十二五”期间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工作的重要意义

  “十一五”以来,我区以推进“两基”攻坚、职教攻坚、危房改造为重点,大力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不断提高。但是,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人口出生率下降、进城务工人口增多,城乡教育面临着新的形势,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学前教育“入园难”、义务教育不均衡、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规模偏小等状况,影响着我区教育事业的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已经成为我区教育、经济、社会发展和推动城镇化进程的必然要求。因此,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紧紧抓住新机遇,加快实施新一轮教育布局结构调整。

  实施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的战略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是完善城镇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城镇公共服务功能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教育发展方式转变,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有效方式;是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的有效途径;是缩小区域内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建立中小学危房改造长效机制,改善办学条件,确保校舍安全,实现学校长治久安的必要前提;是科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完善管理体制,加快城乡教育事业发展的有效手段。各市、县要从促进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教育布局结构调整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将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抓紧、抓实、抓细、抓好,确保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工作顺利推进。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