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五)确保政府机关全面使用正版软件。

  各级政府机关要对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新闻出版(版权)、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加大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对需要采购的正版软件,财政部门给予必要资金保障。同时,在巩固自治区、市和县(区)政府已基本实现软件正版化工作目标的基础上,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扩大到更大范围,确保于2011年10月底前完成自治区级政府机关和市、县(区)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在巩固大型企业软件正版化成果的基础上,逐步推进中小型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六)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的舆论范围。

  各有关部门和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我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和成效,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侵权问题,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全面宣传我国、我区知识产权事业取得的显著成绩,报道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创新、自觉守法的典型,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大力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向,针对社会关注的知识产权热点问题,主动组织新闻发布,准确、客观报道,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权威性、有效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定专项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自治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商务厅,承担日常工作。各市也要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市人民政府要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的监督考核体系。要增强大局意识,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各市商务部门、知识产权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建立完善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机制及知识产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

  (二)加强工作配合,合力推进专项行动全面开展。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