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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桂政发〔2010〕7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桂发〔2010〕34号),加快我区信息服务业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区以信息传输、信息技术和信息内容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信息服务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其发展前景广、综合效益好、资源消耗低、增长潜力大和带动作用强的特点初步显现。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对我区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当前,我区经济社会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内外经济环境的深刻变化、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开发开放,给信息服务业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特色农业基地、信息交流中心和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人才战略为支撑,以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为突破口,加快构建信息服务业体系,在扩大提供优质信息服务的同时,实现广西信息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市场导向,企业主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壮大市场主体,强化自主创新,塑造企业品牌,提升企业竞争力。

  2.统筹协调,互动发展。加强政府统筹规划和政策引导,推进信息服务业的协调健康发展;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和信息共享,促进信息服务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与互动发展。

  3.突出重点,扩展提升。推动一批重大基础性、功能性信息化项目建设,实现项目带动;鼓励开发更多的新产品、新服务,满足社会信息消费的需求;深化开放合作,大力引进人才、技术和项目,积极参与国际产业分工,开拓国际市场特别是东盟市场。

  三、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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