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培育壮大骨干文化企业。实施大集团带动大产业发展战略,以培育一批销售收入过1亿、10亿、50亿、100亿元的文化企业为目标,在广电、出版、发行、演艺、娱乐、网络文化等领域着力发展大型骨干文化企业。组建广西电影集团、广西演艺集团、广西文物资源保护与开发集团、广西报业印刷集团、广西书刊印刷集团、广西党刊集团等企业集团。继续发展壮大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日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广西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和广西正泰包装印刷集团等骨干企业。鼓励实力较强的企业集团,以资本为纽带,实行跨地区、跨行业和跨媒体兼并重组,使之成为在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同时,坚持集团化、专业化与多元化并举,支持中小文化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形成富有活力的文化企业群。
(五)推进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以文化企业为主体,强化政策扶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建设一批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立文化产业项目管理推动的长效机制,扶持发展广西文化产业城、中国-东盟文化产品(出版物)物流园区、广西广影灵山影视动漫摄制基地等首批70多个重大项目。选择一批起点高、前景好、具备实施条件的重大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六)打造特色文化产业品牌。实施广西文化品牌打造工程,深入挖掘和开发利用全区丰富的文化资源,围绕重点文化产业,打造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结构合理的文化产业品牌体系。打造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的文化产品品牌、文化企业品牌、特色文化产业品牌、区域文化产业品牌和新兴文化产业品牌。充分挖掘广西民族文化、红色文化、生态文化、海洋文化、和谐文化等文化资源,突出产业化发展导向,打造一批区域文化产业品牌。
(七)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加强对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布局的统筹规划,坚持标准,突出特色,提高水平,促进各种资源合理配置和产业分工。规划建设广西文化产业城等一批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文化旅游、美术工艺、演艺娱乐和动漫等产业园区,加快发展集聚一定数量文化企业、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集群。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区的国家和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对符合规划的产业园区和基地,在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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