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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桂政发〔2010〕6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桂发〔2010〕34号),进一步加快广西文化产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打造千亿元产业的目标,以文化企业为主体,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科技进步为手段,以政策法规为保障,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和大企业、大集团带动战略。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建设,培育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创新文化生产方式,培育新兴文化业态,加快推进文化产业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使我区文化产业总体实力达到全国中上水平。

  (二)发展目标。形成拥有比较优势的主导文化产业集群,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培育一批知名文化产业品牌,建立一批具有地域优势的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形成地域特色鲜明、产业优势明显、发展重点突出、总体实力不断增强的文化产业发展新局面。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1000亿元,占全区GDP的比重达到5%,成为我区国民经济和现代服务业中新的支柱产业。

  二、主要任务

  (三)发展重点文化产业。加大扶持力度,完善产业政策体系,重点发展文化旅游、文化创意、广告、文化会展、演艺娱乐、工艺美术、数字内容、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动漫游戏、体育健身、休闲养生等产业。文化旅游业要促进文化和旅游的融合,重点开发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的文化旅游产品,打造文化旅游系列活动品牌,推出高品质旅游演艺产品,培育文化旅游精品线路。文化创意业要着重发展创意设计、文化科技、音乐制作、艺术创作等企业,拉动相关服务业和制造业的发展。广告业要提高规模化、专业化水平,积极促进网络游戏广告、移动电视广告、手机短信广告等新型广告媒体的发展,建立全方位、多门类的广告媒介体系。文化会展业要加强文化会展场馆设施建设,培育品牌文化会展,积极承办国际性、全国性重大会议、展览和赛事。演艺娱乐业要加快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和资源重组,加快形成演艺集团,完善演艺娱乐基础设施,培育消费市场,创作面向市场的演艺精品,加强演出网络建设。工艺美术业要壮大工艺美术品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工艺美术品特色产业园区,加强工艺美术品专业村规划建设,扶持龙头企业、重点项目和品牌产品。数字内容业要鼓励扶持对舞台剧目、音乐、美术、文化遗产和文献资源进行数字化转化和开发,充分运用数字技术传播文化产品,为便携显示终端提供内容。影视产业要重点推动城市院线电影院建设,加快实现广播影视数字化网络化,提升电影、电视剧和电视节目的生产能力,扩大影视制作、译制、发行、播映和后产品开发。出版发行业要积极构建数字出版平台,加快从主要依赖传统纸介质出版物向多种介质形态出版物的数字出版产业转型,积极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培育大型出版、发行、报业集团。印刷复制业要发展高新技术印刷、特色印刷,建设中国-东盟创意印刷园和南宁、桂林、玉林、柳州文化印刷工业园。动漫游戏业要重点加强南宁、桂林、柳州、北海动漫基地建设,加强原创动漫游戏和衍生品开发,着力培育精品,创建品牌。体育健身业要重点发展野外运动和滨海运动项目,支持一批大型体育赛事成长为国际性体育旅游品牌。休闲养生业要重点开发温泉康体养生、森林氧吧康复和民族医药等休闲养生服务项目,抓好巴马、东兴等长寿文化生态休闲养生区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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