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引进服务外包高端人才。大力吸引海内外具有从事服务外包经验和对国际外包市场熟悉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到我区创业就业;将服务外包高级人才列入我区重点引进人才范围,在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子女教育、家属就业和医疗保健等方面提供便利,对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全额返还。
(十四)争取国家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的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每人不超过4500元的培训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培训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服务外包业务人才,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培训支持。
(十五)开展认定工作。自治区商务厅会同自治区工信委、科技厅、财政厅认定1-2个自治区级服务外包基地城市、2-3个自治区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自治区对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认定一批服务外包重点企业和服务外包培训机构,经认定的重点企业可优先承接政府服务外包业务,申报的资金项目,予以优先支持;经认定的培训机构,给予相应资金支持。
五、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自治区分管商务工作的副主席任组长,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信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科技厅、国税局、地税局、投资促进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我区服务外包组织协调工作。
(十七)组建行业协会。鼓励我区服务外包企业建立服务外包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内信息交流、监督协调、标准制订、规范自律、市场拓展、人才培训等方面作用。
(十八)完善统计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服务外包统计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建立科学合理的反映服务外包发展特点的统计指标体系,加强服务外包发展趋势研究,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归纳和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附件:1. 服务外包主要在建项目一览表(略)
2. 全区主要在建服务外包项目分布图(略)
3. 全区服务外包园区分布图(略)
(附件略,需查的,请登陆:http://www.gxzf.gov.cn/fjcf/201101/P020110110558538597177.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