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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广西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广西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桂政发〔2010〕7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广西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桂发〔2010〕34号)精神,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提升我区经济综合实力,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举措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2号),积极实施国家和广西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建设中国-东盟区域性物流中心为目标,优化物流区域布局,大力培育物流市场,构建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加快重大物流项目建设,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积极营造有利于物流业发展的环境,打造服务于西南、中南、华南,辐射内地,连接东盟的出海出边物流通道和区域性物流中心,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力量。

  二、主要目标

  到2012年,物流总额年均增长15%以上,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逐步降低。到2015年,培育出一批经营理念先进、功能完善、应用技术先进、服务水平高、竞争力强的物流龙头企业,物流专业化、社会化水平显著提高,物流业总体实力显著增强,物流业发展环境持续改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出海出边物流通道基本构成并发挥积极作用。到2020年,在我区建立起具有引领带动力的国际区域性物流中心,现代物流产业成为我区具有竞争力的支柱产业。

  三、工作重点

  (一)优化布局,构建与“两区一带”相适应的物流区域格局。

  根据国发〔2009〕42号文件确立的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和资源富集区“两区一带”区域发展格局,积极优化我区物流区域布局,重点建设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桂中、桂东北、桂西四大物流区域,把南宁市打造成为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全力构建柳州、桂林、北海、防城港、钦州、崇左六个地区性物流节点城市,以及梧州、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等七个专业性物流中心,配套建设若干个物流集散节点,建立与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物流体系,力争在“十二五”末形成广西北部湾物流圈、西江经济带物流圈、资源富集区物流圈,带动辐射华南中南西南、连接东盟的区域物流业发展,促进区域综合经济实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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