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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南宁柳州超大城市桂林特大城市的意见


  4. 做大做强旅游业,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旅游新模式。借助建设“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机遇,通过挖掘与利用桂林优秀的自然和人文资源,依托旅游基础设施,建立网络化的旅游服务系统,改善与提高旅游服务水平,拓展旅游产业链,以旅游业促进与带动相关第一、二产业的发展,丰富桂林旅游的文化内涵,扶持和发展文化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建立“再现中国传统山水人文景观特色,探索中国现代旅游新内涵”的旅游改革试验区。

  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土地政策的支持力度。对南宁、柳州、桂林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适当倾斜,国土资源部门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安排上予以优先保障;重点保证南宁五象新区、柳州汽车城、桂林临桂新区,以及南宁、柳州、桂林市国家级开发区的建设用地需求。南宁、柳州、桂林市要按照土地使用性质,综合配套设施,适当提高土地开发强度,增加单位城市建设土地的人口容纳比例,集约利用城市土地资源。

  (二)加快行政区划的合理调整。建立规模适度、功能齐全、运转协调、管理高效、城乡统筹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区划格局,打破中心城区与周边地区的界限,扩大中心城区行政管辖范围,合理调整市辖区与邻县(市)行政区域界线,加快城市新区的发展。南宁市在现有“六县六城区”的基础上,要争取把具备条件的县、镇纳入城区。加快中国东盟经济园区、六景工业园等园区发展,为超大城市的建设提供产业支撑。柳州市争取把具备条件的县、镇划归城区,打造汽车城。加快推进柳北区与柳城县之间长塘、沙塘、沙埔等城镇群的建设,建成以长塘至太平镇为主线的柳北城镇带,形成向南衔接的柳北(“柳城-柳北”)城镇带和经济带。桂林市要按照建成特大城市的要求扩大城市范围,要争取将具备条件的县、乡镇纳入中心城区,将部分县(区)纳入桂林市城市规划区范围。

  (三)积极推进城市人口的吸纳。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努力保障在城市工作和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口,都享有均等和公平的公共服务;实施城中村改造,推动中心城农业户籍人口向城市户籍人口转变;依据城市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吸引相关专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向南宁、柳州、桂林市集聚;在南宁、柳州、桂林市务工经商人员缴纳医疗、养老等相关社会保险达一定年限的,其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可自愿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南宁、柳州、桂林市出生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可直接在该市落户;加大购房落户优惠政策,进一步放宽外来人口在南宁、柳州、桂林市购房贷款条件,衔接好购房登记、贷款、落户等工作流程,提高户籍登记审批效率,鼓励区内外人口到南宁、柳州、桂林市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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