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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塑造城镇特色提升城镇品质的意见

  13. 来宾市。明确“桂中水城”的特色定位,沿水系两侧设置连续的、多样的绿色生态廊道和开放空间,将来宾建设成为具有地方风貌特色的“桂中水城”。

  14. 崇左市。明确陆路连接东盟的边陲城市的特色定位,以左江、石林和水口湖为主体的自然生态景观,挖掘边关文化特色,推进“一江一山一湖”建设,将左江两岸的奇山秀石与城市建设相融合,将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相融合,共同营造具有边关风情和亚热带风光的特色国门城市。

  五、主要任务

  (一)开展城市风貌特色规划与研究,加快小城镇规划编制步伐。各设区市要以特色定位为目标,于2011年开展城市风貌特色规划编制,达到城市专项规划的深度要求,重点地段要积极开展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县级市及县城要结合当地的自然、地理、历史、人文等的情况,2011年开展并完成城市风貌特色的研究,明确城市的特色定位,更好地指导特色城市建设。

  加快编制小城镇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所有城镇在2012年底前完成总体规划的修编和审批工作;2013年底前,完成主要专项规划及近期建设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强城镇设计研究,提炼突显地方特色、少数民族特色的建筑元素,广泛应用于小城镇规划、设计。

  (二)加快主要城市重点区域特色建设,提升环境品质。开展并完成历史街区的保护、修复以及改造工作,提升城市文化内涵;积极开展旧城成片改造及中心城区的危旧房改造,五年内至少完成一个成片的旧城改造或危旧房改造项目。南宁水城建设要争取在五年内初见成效;柳州“百里柳江”工程完成城市中心河段两岸绿化景观的建设、沿江建筑立面的整治与改造,以及重点风貌特色区域的建设,突出城市特色精品区域;桂林市要完成中心城区内所有重要公共建筑平改坡工作;梧州市要提升骑楼城的商业品位。

  (三)沿江、滨海城镇抓紧滨水区域风貌建设。西江黄金水道上的主要城镇,要加强沿江两岸的生态建设以及建筑风貌的控制,要求完成中心城区河段两岸绿化景观的建设以及沿江建筑立面的整治与改造,突出城市特色精品区域;滨海城镇结合岸线资源,建设滨海景观大道;结合城市用地规划,选址建设滨海特色风貌区、滨海城镇湿地公园等。

  (四)抓好重点项目建设。设区市、县级城市在五年内各完成两条景观大道、一个特色街区、一个精品小区建设工作;所有县城要在五年内各完成一条景观大道、一个特色街区、一个广场的建设工作;重点镇在五年内完成进城大道景观风貌建设,完成一个住宅小区、一个农贸市场建设,以及镇区中心“竹筒房”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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