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交通银行新乡分行筹建工作的通知
(新政文[2010]2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交通银行新乡分行筹建步伐,确保2011年3月底前开业,经研究,决定成立交通银行新乡分行筹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成立机构
组长:王治通 市委常委、统战部长
副组长:张建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鸿志 交通银行新乡分行筹备组
负责人成员:周济迅 市金融办主任
左晓杰 市人行副行长
黄守惠 市银监局副局长
孟繁荣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国凯 市公安局副局长
袁永忠 市消防支队副队长
白存玉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清芳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崔向海 新乡商会副会长
于进亮 市住建局副书记
张海江 市城管局调研员
宋炳玉 市国税局副局长
李辉民 市地税局副局长
魏立新 市房管局副局长
二、职责分工
1.市人行、市银监局负责做好交通银行新乡分行设立的政策把关和指导、验收等工作。
2.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负责做好交通银行新乡分行所用场所--商会大厦营业场所技防验收、治安管理和消防审验工作。
3.市工商局负责做好交通银行新乡分行工商注册工作。
4.市质监局负责做好交通银行新乡分行代码证办理工作。
5.市住建局负责协调质检站对交通银行新乡分行所购房产部分进行局部提前验收。
6.市城管局负责做好交通银行新乡分行申请装修和霓虹灯设置等手续办理。
7.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办理交通银行新乡分行税务登记证的办理等工作。
8.市财政局负责办理交通银行新乡分行财政帐户开设工作。
9.市房管局负责做好交通银行新乡分行购房合同签订以及房产证办理工作。
10.新乡商会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期完工,帮助交通银行新乡分行创造装修条件,配合该行顺利开业。
三、工作要求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银行筹备处),办公室主任由交通银行新乡分行筹备组负责人陈鸿志担任(兼)。各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帮助、配合交通银行新乡分行办理开业前期各项涉及本单位相关工作,以保证在国家银监局批复时间内顺利开业。按时参加领导小组组织的各项会议,以推进具体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