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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2011)

  ﹡含自行组织实施的采购人

  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目录(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序号档案目录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
需存档的材料需存档的材料需到财政部门备案的材料
1财政部门出具的预算批复文件 
2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申请及相关附件 
3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批函 
4委托代理协议
5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核准函(含进口论证专家名单) 
6采购人技术需求资料 
7谈判文件论证意见 
8采购人对谈判文件的确认资料 
9谈判文件
10谈判文件补充文件或澄清文件
11供应商收到补充或澄清文件确认资料 
12谈判小组组建资料(含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登记表、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结果通知单、项目受理截图) 
13参加谈判供应商的签到表 
14评委签到表 
15评委对谈判纪律承诺资料 
16谈判记录 
17谈判过程中的变更文件 
18供应商应答文件及补充文件
19评审报告(附谈判小组意见)
20采购人对成交结果的确认文件 
21成交结果公告(附打印的网页) 
22成交通知书 
23供应商质疑材料、处理过程记录及答复 
24供应商投诉书、投诉处理有关文书、投诉处理决定 
25公证书(公证项目) 
26政府采购合同
27验收证明文件  
28其他有关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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