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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2011)

  ﹡含自行组织实施的采购人

  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目录(询价采购方式)

序号档案目录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
需存档的材料需存档的材料需到财政部门备案的材料
1财政部门出具的预算批复文件 
2询价采购方式申请及相关附件 
3询价采购方式审批函 
4委托代理协议
5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核准函(含进口论证专家名单) 
6采购人技术需求资料 
7询价文件论证意见 
8采购人对询价文件的确认资料 
9询价文件
10资格预审公告(附打印的网页) 
11选择确定参加询价供应商的方式及名单 
12询价文件发售/下载记录 
13询价文件补充文件或澄清文件
14供应商收到补充或澄清文件确认资料 
15询价小组组建资料(含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登记表、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结果通知单、项目受理截图) 
16参加询价供应商的签到表 
17变更采购方式申请及相关附件 
18变更采购方式审批函 
19评委签到表 
20评委对询价纪律承诺资料 
21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
22评审报告(附询价小组意见)
23采购人对成交结果的确认文件 
24成交结果公告(附打印的网页) 
25成交通知书 
26未成交通知书 
27供应商质疑材料、处理过程记录及答复 
28供应商投诉书、投诉处理有关文书、投诉处理决定 
29公证书(公证项目) 
30政府采购合同
31验收证明文件  
32其他有关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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