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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四)实施金融帮扶工程,支持三农、中小企业及社会弱势群体发展。

  1、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支持“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鼓励和支持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向农村延伸机构,鼓励和支持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的发展,鼓励外资金融机构在农村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组建农业投资公司和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引导银行机构合理确定县域机构授权授信,适当下放信贷审批权限。引导银行机构下放外汇业务经营权限,使县域企业可以就近开立外汇账户、办理国际结算、外汇贷款、结售汇等业务。积极探索农产品期货服务“三农”的运作模式,积极鼓励涉农企业和农业合作组织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和期现套利,积极推动期货交易所在湖北设立稻米、玉米、水产品等相关农副产品交割仓库。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失地农民保险、农民补充养老保险、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农房保险等,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不断扩大“三农”保险覆盖面,逐步建立市场化的农业风险保障机制。

  2、创新小企业金融服务。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组建服务小企业的专业部门和专营机构,不断丰富服务小企业的市场主体。不断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支持行业协会建立会员制的联保公司。开办“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网”,建设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网络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政策咨询、融资申请受理、融资问题答疑等综合服务。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社会资金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积极推动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贷款信托的发行工作,引导中小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3、加强金融扶弱工作。不断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机制,优化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审批发放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积极对贫困学生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研究适应农民工的优质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农民工转移就业和创业致富。有针对性地开展浅显易懂的金融知识宣传和咨询工作,引导农民工关注金融,更好地利用金融手段创业兴业,实现发家致富和扩大再生产的愿望。

  (五)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1、加大后备企业培育力度,加快企业上市步伐。适应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形势,进一步优化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完善动态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拟上市公司后备资源培育,提高后备企业质量,确保“培育一批、上市一批、储备一批”。加强与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的沟通,进一步加大上市后备企业辅导力度,充分发挥各中介机构的积极作用,不断加快企业上市步伐。进一步完善推进企业上市的优惠政策,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努力降低企业上市成本,鼓励和引导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做大做强。适应湖北上市后备企业特点,重点推进创业板和中小企业板,并按照多头并举的方针,积极拓展主板市场和境外市场。

  2、不断创新投融资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推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打造一批行业龙头和地方蓝筹旗舰公司。促进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定向增发等多种方式进行再融资。支持和鼓励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进行融资,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优化融资结构。推进中小企业集合债发行工作。积极推动各地通过划拨国有资产、重组、注资等方式构建企业债券融资平台,积极培育发债主体。大力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可转债、分离债等多种形式进行债券融资,支持信托股权融资。积极支持与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等相关的债券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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