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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五)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确保群众食品安全。以建设“清洁田园”为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尤其是粮食生产核心区污染防治。农业部门要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引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指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肥等技术,并搞好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行秸秆还田和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秸秆沼气、秸秆气化、秸秆发电、秸秆生产饲料肥料等,严禁露天焚烧;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推进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确保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食品安全。
  (六)积极防治农村土壤污染。做好全市土壤污染状况的调查,摸清土壤污染现状,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建立适合我市实际的土壤环境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对粮食生产核心区、主要农产品产地、污灌区、工矿废弃地等区域的土壤污染监测和评价;重点防范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优先解决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粮食生产核心区、矿产资源开发区等地区的土地污染问题;开展污染土壤修复试点,建设土壤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提高土壤环境质量。
  (七)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坚持农村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加强对矿产、交通、水利、旅游和新农村建设等开发活动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的环境监管,防止出现人为破坏生态环境现象;重视自然生态恢复,保护天然植被,加强山体、村庄、庭院、街道绿化和农田防护林、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建设;搞好水土生态保持,严格控制土地退化和沙化;完善村庄排水设施,抓好农村河道、沟渠、坑塘治理;加强对外来入侵有害生物、转基因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环境安全管理,保持农村地区生态平衡;加强水域生态系统的保护,逐步恢复农村地区水体的生态功能。通过以上保护和生态系统功能恢复,努力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的农村生态环境。
  (八)加强太行山区的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工作。加快推进“3010”民生工程行动计划,认真落实《河南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和《新乡市太行山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做好太行山区生态环境的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
  (九)大力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生态示范创建工作。以发展生态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经济为重点,推进资源保障体系建设;以节约资源和促进资源永续利用为重点,推进资源保障体系建设;以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污染物减排为重点,推进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建设;以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推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人居体系建设;以创新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提升环境保护能力为重点,推进高效、稳定、配套的能力保障体系建设;以增强环境保护和环境道德意识、倡导绿色消费为重点,推进生态文化体系建设;以规划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为重点,深入开展生态县(市)、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活动,改变农村“脏、乱、差”面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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