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集聚区功能集合构建的指导意见
(新政[2010]16号)
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政〔2010〕34号)、《中共新乡市委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2010年“五大”工程计划的通知》(新文〔2010〕35号),为切实加快我市产业集聚区各项功能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区走节约集约发展的道路,现就加快产业集聚区功能集合构建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功能集合构建的重要意义
产业集聚区是现代产业、现代城镇和自主创新“三大体系”
的有效载体,是推进新乡科学发展的重要依托、转型升级的突破口、招商引资的主平台,是加快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动机,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抓手。
加快产业集聚区功能集合构建,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通过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既节约了土地资源,又提高了资金利用率,推进产城互动发展,促进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聚集,对加快新乡市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功能集合构建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四集一转”(企业(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和人口向城镇转移)战略部署,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以创新机制为动力,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抓手,统筹规划,协同推进,着力提升聚集能力和承载能力,为城乡统筹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原则。强化规划的引导作用,高水平编制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加强与其他重大规划的衔接,实现统筹规划,协同推进。
--融合发展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产城互融,促进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实现产业发展与城市发展相互依托、相互促进。--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集合构建与布局调整两手抓,合理高效利用土地、资金等要素资源,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12年,省级产业集聚区路、水、电、讯、气等基础设施基本完善,文、教、卫、职工宿舍和研发平台、物流配送等生产生活性服务设施初步形成;市级专业园区基础设施基本具备,生产生活性服务设施能满足需要。到2020年,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功能齐备,产业发展、人居环境、要素配置较协调,基本实现功能集合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