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全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赣人社字〔2010〕579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省审计厅各单位: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审计署的有力指导下,全省审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全力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在加强宏观调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及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反腐倡廉和体制制度创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推动全省审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和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审计人员在全省实现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伟大事业中奋发进取、建功立业,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审计厅决定:授予吉安市审计局等14个单位“全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徐宝华等17名同志“全省审计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享受市(厅)级劳动模范待遇。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开拓进取,再立新功。
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和全体审计工作者,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开创江西审计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审计厅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全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全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名单(14个)
吉安市审计局
鹰潭市审计局
景德镇市审计局
南昌县审计局
修水县审计局
分宜县审计局
余江县审计局
大余县审计局
高安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