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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威海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

  (松柏树大于10cm)以上成材树

60元/株

十二

果树

苗木

移栽费3-5元/株

果树包括:苹果、梨、桃、杏、核桃、樱桃、柿、枣等树种,以苹果为主,其他树种参照。树归原主

幼龄期(区分树种)

30-50元/株

初果期(区分树种)

190-340元/株

盛果期(区分树种)

300-530元/株

衰老期(区分树种)

140-260元/株

葡萄(区分生长期)

20-40元/株

十三

灌木

一年生以内

4-6元/墩

桑条参照灌木补偿。树归原主

一年生以上

5-7元/墩

十四

电力通讯线路

低压线路

1200-1500元/杆

包括电线等材料损失及拆建工费

通讯广播线路

1200-1500元/杆

十五

砖窑

18、20、22、32门轮窑

8500-10000元/门

包括烟囱、烘干室

老式土窑

19000-30000元/座

十六

苗圃苗木

区分树种及培育期

4600-7900元/亩

十七

鱼塘

区分建造标准

8000-13200元/亩

土石方工程及鱼苗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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