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川人社函〔2011〕30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培训质量,促进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健康持续发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89号)和原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劳社办[2009]5号)要求,现就开展2010年度全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检查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对象
2010年6月30日以前经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含原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二、检查评估的组织实施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检查评估工作根据审批权限,由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分级进行。
三、检查评估的方式
检查评估工作采取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自查自评、审批机关审查评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抽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 自查自评(2月20日前)。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按照《
民办教育促进法》、《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进行全面自查,对照《四川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检查评估表》(附件1)逐项逐条进行自评,在此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连同《四川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检查评估登记表》(附件2),《四川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检查评估表》(自查表)、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等其他评估材料一并上报审批机关。自查报告主要包括规章制度建设、办学条件、教学和行政管理、财务及资产管理、招生宣传、师资及管理人员配置、培训规模、质量及执行政策法规情况,主要经验和体会以及当前培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的改进措施等内容。
(二)审查评估(2月21日-3月31日)。各审批机关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采取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批准设立的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一年内开展工作的情况,结合其自查报告进行审查评估。对检查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发还《办学许可证》副本;对不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招生和开展培训,经整改仍不合格的,责令停止办学,并收回办学许可证;对逾期未按规定参加检查评估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视为自动放弃办学资格,审批机关依法注销其办学许可证。
(三)抽查(6月30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各审批机关检查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对部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抽查。各审批机关通过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四、工作要求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按照省厅统一安排制定具体的检查评估办法,按时完成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年度检查评估工作。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于3月31日前将本地区年度检查评估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省厅。
各地在开展检查评估工作中有任何问题可与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
联 系 人:何佳
联系电话:028-86113042(传真)
附件:1.《四川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检查评估表》
2.《四川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检查评估登记表》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1
四川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检查评估表
一、办学条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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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 估
内 容
| 评估标准
| 评估等级
| 自评
| 考评
| 评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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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固定资产与注册资金(2分)
| 固定资产净值≥80万元,注册资金≥50万元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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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验会计报表、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实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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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净值20-79万元,注册资金10-49万元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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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净值﹤20万元,注册资金﹤10万元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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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校长
(4分)
| 配备有专职校长,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经历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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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验法人或校长的学历和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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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有专职校长,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工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经历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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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配备专职校长,或专职校长不具备规定学历或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低于2年职业教育培训经历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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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管理人员(2分)
|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经历
|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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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验主要管理人员的学历和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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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经历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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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规定学历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低于2年职业教育培训经历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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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财务人员(2分)
|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会计师资格证书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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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验财务人员学历和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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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有会计资格证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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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持会计资格证的财务人员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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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师资队伍(4分)
| 理论课教师均有大专以上学历,实习指导教师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专职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1/3,每个培训专业(职业、工种)配备了2名以上专兼职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持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证率为100%,签订聘任合同率为100%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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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查对教师名册、学历、职业资格证书及聘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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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教师60%以上有大专以上学历,实习指导教师60%以上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专职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1/4,每个培训专业(职业、工种)配备不少于2名专兼职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持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证率达到60%以上,签订聘任合同率达到60%以上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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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教师大专以上学历<60%,实习指导教师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60%,专职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1/4,每个培训专业(职业、工种)配备的专兼职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不足2名,持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证率为<80%,签订聘任合同率<60%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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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理论教学设施(4分)
| 教室个数与培训规模相适应,教学场所总面积≥300平方米,桌椅良好,采光、照明、通风良好,计算机和电教设施齐全,能够较好地满足理论教学的需要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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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地查看理论教室与电教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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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个数与培训规模基本适应,教学场所总面积≥300平方米,桌椅一般,采光、照明、通风一般,基本能够满足理论教学的需要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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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教室或教室个数与培训规模不适应,无教学场所或教学场所总面积<300平方米,无桌椅或桌椅很差,采光、照明、通风差,不能够满足理论教学的需要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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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实习、实验设施设备
(4分)
| 设施、设备齐全,运行良好,完全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能够较好地满足实习、实验的需要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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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地查看实习、实验设施、设备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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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基本配套,能正常运行,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基本能够满足实习、实验的需要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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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不全,不能正常运行,不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不能够满足实习、实验的需要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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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实习工位数
(4分)
| 每个职业(工种)每班每人一个实习工位,实习工位充足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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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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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职业(工种)每班每2-5人一个实习工位,基本满足对实习工位的需要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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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职业(工种)每班每6人以上一个实习工位,不能满足对实习工位的需要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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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食宿条件和活动场地(3分)
| 食宿场所和活动场地宽敞,设施、设备齐全,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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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地查看食堂、宿舍场地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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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宿场所和活动场地配套,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基本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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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宿场所和活动场地拥挤,设施、设备差,不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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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图书资料(1分)
| 有阅览室,主要培训项目的图书资料齐全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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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地查看阅览室和图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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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阅览室,但主要培训项目的图书资料齐全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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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培训项目的图书资料缺乏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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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水平(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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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规章制度(3分)
| 制度(包括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员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安全卫生、财务管理、鉴定考核制度、岗位职责)健全,分工明确,执行良好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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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规章制度、会议记录,召开师生座谈会听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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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内容同前)健全,分工较明确,执行一般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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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内容同前)不健全,分工不明确,执行较差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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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资产管理(2分)
| 资产全部按规定分类、登记,帐、卡、物相符,管理规范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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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查对资产管理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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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全部按规定分类、登记,帐、卡、物基本相符,管理欠规范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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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全部按规定分类、登记,帐、卡、物不相符,管理不规范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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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财务管理(2分)
| 按备案收费标准收费,按会计制度规定设立账簿,账目清晰,无违法行为,按年度制作财务会计报表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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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对财务账簿、收费标准备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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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备案收费标准收费,按会计制度规定设立账簿,账目基本清晰,无违法行为,按年度制作财务会计报表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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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备案收费标准收费,不按会计制度规定设立账簿,账目混乱,未按年度制作财务会计报表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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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有关事项备案
(3分)
| 广告、简章内容真实,备案率为100%;登记事项变更备案,以及章程、董事会成员、自编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收费标准、回报比例、财务状况等备案及时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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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广告、简章,查对有关备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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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简章内容基本属实,备案率为100%;登记事项变更备案,以及章程、董事会成员、自编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收费标准、回报比例、财务状况等按规定备案但拖延时间较长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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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简章内容不真实,备案率<100%;登记事项变更,以及章程、董事会成员、自编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收费标准、回报比例、财务状况等不按规定备案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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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教材建设(5分)
| 教材齐全,符合国家职业标准;公共课教材全部使用部统编教材,专业课教材优先使用部统编教材,自编教材经专家论证并报审批机关备案,无不规范使用教材的行为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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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查对学生使用教材及教材备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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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基本齐全,符合国家职业标准;公共课教材基本使用部统编教材机关备案,使用教材基本规范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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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不齐全,不符合国家职业标准,公共课教材未使用部统编教材,专业课教材未优先选用部统编教材,自编教材未报审批机关备案,存在不规范使用教材行为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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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教学计划及教学(2分)
| 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大纲,教案规范,教师均能认真教学
| A
| | | 抽查听课、查看培训计划、教案和教学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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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能够执行教学计划和大纲,教案基本规范,大部分教师教学认真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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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执行教学计划和大纲,教案不规范,教师教学不认真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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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培训内容(5分)
| 完全符合部颁标准、计划和大纲或经专家论证并报审批机关备案的计划、大纲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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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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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符合部颁标准、计划和大纲或经专家论证并报审批机关备案的计划、大纲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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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部颁标准、计划和大纲或经专家论证并报审批机关备案的计划、大纲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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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技能实训(3分)
| 实际技能操作训练占总培训时间的60%以上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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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对培训计划和技能实训记录、询问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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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技能操作训练占总培训时间的40%-59%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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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技能操作训练占总培训时间的40%以下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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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投诉及处理情况
(3分)
| 无投诉或虽有投诉但查证不属实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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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查验教学或工作日志,收集社会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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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投诉,性质轻微,且能及时整改与消除影响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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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投诉,性质严重,且对投诉不及时整改与消除影响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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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培训档案和统计资料(2分)
| 有完整系统的培训业务档案和统计资料,及时归档,分类科学,装订规范,查找方便
| A
|
|
| 查看培训档案、统计资料
|
有培训业务档案和统计资料,但不系统或不完整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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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业务档案和统计资料零乱,或没有建立培训档案和统计台帐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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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训质量(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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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开展培训情况(12分)
| 年培训人次数≥800人次/年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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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对培训学员名册、培训证书和核发名册及学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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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培训人次数200-799人次/年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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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培训人次数<200人次/年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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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参与技能鉴定情况(7分)
| 职业技能鉴定参与率>90%,鉴定合格率>85%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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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对学员名册与技能鉴定档案、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名册
|
职业技能鉴定参与率为60%-89%,鉴定合格率为70%-85%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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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参与率<60%,鉴定合格率<70%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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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学员就业情况(12分)
| 设置有专门的就业服务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对学员进行就业指导,有良好的就业渠道,培训学员的就业率≥90%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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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查验学员就业方面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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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职工作人员对学员进行就业指导,有明确的就业渠道,培训学员的就业率60%-89%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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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对学员进行就业指导,没有明确的就业渠道,培训学员的就业率<60%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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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学员满意率(3分)
| 学生满意率>90%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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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机对学员进行问卷调查
|
学生满意率为60%-90%
| B
|
学生满意率<60%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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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用人单位满意率
(3分)
| 办学水平和培训质量得到社会认可,用人单位满意度>90%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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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随机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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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水平和培训质量基本得到社会认可,用人单位满意度为60%-89%
| B
|
办学水平和培训质量社会不认可,用人单位满意度<60%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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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学校获奖及学员参加技能竞赛情况
(3分)
| 学校获市级以上政府或劳动保障部门表彰,经常组织学员参加社会上的技能竞赛活动,并有学员获市级以上奖励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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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验获奖证书原件或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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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获县(市、区)政府或劳动保障部门表彰,经常组织学生开展技能竞赛活动
| B
|
学校未获任何表彰,未组织学生参加技能竞赛活动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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