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商务局、招商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商贸服务管理科
  拟订全市商品流通业和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等)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商品流通和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优化流通产业结构调整的办法;承担工贸、农贸、内外贸结合的有关工作;拟订连锁经营、电子商贸、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承担组织开拓城乡市场的工作;承担指导工商企业营销的工作;承担监督管理成品油流通的工作;承担指导再生资源回收的工作;承担商贸企业改制改革相关工作。
  (八)对外贸易科
  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承担指导和协调外经贸企业的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的工作;承担组织参与商务部、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的工作;承担组织指导和协调以株洲市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内外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及招商引资等活动的工作;承担全市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备案登记和后期管理工作;承担全市进出口业务统计、分析和调度的工作;承担协调促进贸易便利化建设,协助配合全市大通关和口岸建设工作;承担出口品牌培育工作;承担指导和协调全市外贸货运工作;承担全市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登记工作;承担培育全市中小企业的市场开拓工作;申报和审核符合国家鼓励企业出口有关政策资金;编报全市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承担指导出口商品基地建设的工作;拟订全市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发展规划;承担指导全市科技兴贸的工作。
  (九)对外经济合作科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拟订全市对外经济合作的有关制度;承担全市服务贸易及促进的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协调全市服务对外承包和市场开拓促进活动的工作;承担指导协调全市技术引进和技术、软件产品出口的工作;承担全市服务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的统计工作。
  (十)加工贸易科
  拟订全市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发展的规划和措施;承担协调承接产业转移的招商引资活动的工作;承担来料(进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项目合同办理的工作;承担指导和协调全市加工贸易出口业务的工作;承担加工贸易进出口统计分析工作;配合商务部、省商务厅承担有关产业损害调查的工作。
  (十一)外商投资联络科
  拟订全市外商投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导向要点和提出规划布局意见建议;承担管理全市吸引外商投资工作;承担全市对外招商活动的规划审批和指导协调工作;承担组织参与国家级、省级、市级招商活动的工作;承担推出重点招商项目,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对外招商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承担定期发布外商投资指导目录及招商项目的工作;承担境外招商活动的协调工作;承担组织外来投资者的接待、洽谈和考察等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