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关于河南省肿瘤医院地下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延续执行的批复
(郑价费函〔2011〕3号)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安服务公司:
你公司《关于河南省肿瘤医院地下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延续执行的请示》(郑保经开[2010]8号)收悉。
根据《河南省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豫发改收费[2005]1881号)和《关于重新印发郑州市车辆存放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郑价费[2010]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一年来的试行情况,经研究,同意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安服务公司河南省肿瘤医院地下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延续执行。
一、机动车存放服务计时收费。患者可凭就诊票据,免交停车费;机动车二十分钟以内(包括二十分钟)免收停车费。停车1个半小时以内收费3元,以后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全天收费不超过15元。
二、你公司应按规定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后,方可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