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金蓝湾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价公函〔2011〕4号)
惠济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你局《关于金蓝湾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惠发改价〔2010〕7号)收悉。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郑价公〔2004〕2号)文件规定,通过实地勘验,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意见。郑州安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金蓝湾小区,物业服务按一级收费标准执行。基准价为高层住宅1.10元/M2·月,浮动幅度不超过20%,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在物业服务合同当中约定。
二、你局接到此批复后,即可向金蓝湾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颁发《收费许可证》,并按规定对《收费许可证》进行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