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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做好201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3:
  2011年起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序号部门收费项目名称原标准新标准
一级项目二级项目
1公 安社会保障卡工本费 25元/证20元/证
2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上海市居住证工本费25元/证20元/证
3卫 生卫生资料查询及复印费 单位50元/次,个人25元/次单位30元/次,个人15元/次
4人力社保保存人事档案收费 5--20元/人.月100-200元/人.年,单纯存档、代个人保管档案不收费(100元/人.年收费对象为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
5教 育普通话水平测试费 90元/人50元/人
6保存人事档案收费 20元/人.月100-200元/人.年(100元/人.年收费对象为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
7工 商企业登记资料查阅费档案资料查阅费机读材料40元/户 书式材料50元/户机读材料10元/户 书式材料50元/户
8民 政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1)结婚登记工本费9元/对5元/对
9 (2)离婚登记工本费10元/对5元/对
10技 监代码证书收费(1)技术服务费90元/家82元/家
11 (2)IC卡工本费40元/卡20元/卡
12住 房房地产资料查阅费(1)房地产登记资料查阅费5元/件,每次每套不超过30元,一次查阅20套以上部分,每次每套10元,复印费A3纸0.4元/页,A4纸0.2元/页5元/件,每次每套不超过20元,一次查阅20套以上部分,每次每套10元,复印费A3纸0.4元/页,A4纸0.2元/页
13 (2)房屋土地调查成果资料查阅费查阅勘丈资料每套50元,复制勘丈资料每套300元,地籍图复制费25-120元/幅查阅勘丈资料每套25元,复制勘丈资料每套150元,地籍图复制费减半征收,即30-60元/幅(个人住房产权证所附地籍图25元)


  附件4:
  2011年起缩小收费范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序号部门收费项目名称调减范围
一级项目二级项目
1教 委教育证书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报名考试费社会考生
2普通高中学费 2011年起新入学的公办高中择校生
3中等学校考试(含成人中专)报名费、考试费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招录的考生
4交通港口道路水路运输管理表、证、单、票、卡工本费 水路货物运单、港口作业委托单、水路运输合同、航行轮机日志、进出口报告单、收费停车场等级标志、机动车维修企业标志牌、省际班车客运计数表、道路客货运输单、汽车维修结算表、汽车维修统计月表、汽车维修合同、道路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汽车维修检测凭证、船舶签证簿、船舶营业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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