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盘锦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
(盘政发〔2010〕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市知识产权局拟定的《盘锦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盘锦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精神,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创新型盘锦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加快盘锦资源型城市转型和突出盘锦特色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以建设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和保护体系为基础,以全面提升盘锦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努力建设创新活力强劲、创新人才集聚、转化渠道畅通、产业效益显著、工作体系完善、发展环境优良的知识产权强市。
(二)工作目标
1.远期目标
到2020年,全面形成以企业为投资主体,社会化创业投资参与,政府支持的知识产权创造创新体系和有效工作机制,在知识产权投入量、产出量、产业化和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运行环境方面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在主导产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力争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拥有量,以及知识产权的经济贡献度处于全省领先地位。实现知识产权事业与区域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和谐发展。
2.近期目标
到2015年,将盘锦市创建成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市。
到2015年知识产权更加普及。全市人民知识产权知识普及率达到50%,党政干部与大中型企业管理者知识产权普及率达到80%,社会公众尤其是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
到2015年全市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2%,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0%,商标注册量年均增长10%,全国驰名商标达到5件,省著名商标达到46件。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快速增加,以计算机软件为主的各类作品著作登记数量大幅增长。到2015年,全市所有高新技术企业和骨干(重点)企业都拥有专利和注册商标,工业园区80%以上企业拥有专利,工业企业有效专利实施转化率在7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产值占总产值的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