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交安〔2011〕9号)
各设区市交通局(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漳州开发区交通局,沿海各港口(务)管理局,厅直各单位:
现将《全省交通运输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全省交通运输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1〕4号)及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城市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2011〕2号)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11年底,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以下简称“五大活动”),并制定如下具体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加大力度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强化大宣传、大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人人懂消防安全知识”;通过持续开展大练兵,切实提升系统单位处置初起火灾能力和干部职工火场逃生自救能力,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1、排查整治时间:
(1)即日起至8月31日,各级各单位组织对本系统、本单位开展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火险隐患逐一进行专项整改。
(2)9月1日至10月31日,各级各单位组织对火险隐患专项整改情况实行“回头看”,再复查。
(3)11月1日至12月31日,省厅将组织对全省交通运输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