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打击食盐非法经营维护盐业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10]2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坚决打击非法购进、加工、销售、使用不合格食盐、工业盐的违法行为,净化我市盐业市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合格碘盐,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0年12月20日起在全市开展打击食盐非法经营维护盐业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现将《新乡市打击食盐非法经营维护盐业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新乡市打击食盐非法经营维护盐业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
为严厉查处盐业违法案件,有效遏制非法购进、加工、销售、使用不合格食盐、工业盐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切实解决当前私盐泛滥、危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问题,维护我市盐业市场的正常秩序,结合我市目前盐业市场的严峻形势,制定本方案。
一、我市盐业市场目前面临的形势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
盐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食盐加碘是党和政府关心群众,体现以人为本的民心工程,是预防碘缺乏病、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措施。自2010年下半年以来,我市不合格食盐、工业盐流向食盐市场的盐业违法案件频繁发生,仅7月份以来,盐业主管部门查获私盐400余吨,规模之大、数量之多,令人触目惊心。私盐贩子态度猖獗、暴力抗法,砸坏执法车辆,围攻执法人员,甚至聚集人员抢走私盐81吨,严重扰乱了我市盐业市场秩序,对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极大危害。工业盐内含汞、铅、亚硝酸钠、砷等,人们食用以后会发生慢性中毒,并且长期食用不合格碘盐将会导致甲状腺肿大、婴幼儿智力低下等碘缺乏病的死灰复燃。
面对不合格食盐、工业盐冲击盐业市场,危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严峻形势,迫切需要形成法院、公安、工信、工商、食品药品、质监、盐业等部门为成员的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开展打击食盐非法经营维护盐业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建立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共同净化我市盐业市场。
二、指导思想
我市盐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为指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
食盐专营办法》、《
盐业管理条例》、《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
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食用盐安全为宗旨,以打击食盐非法经营维护盐业市场秩序联合执法领导小组为载体,齐心协力,上下联动,严厉打击盐业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我市盐业市场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