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努力改善群众居住水平
各区(市)县列入今年目标的林盘主要是聚居型林盘,通过保护生态景观,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治理面源污染,塑造村落风貌,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一是房屋建筑风格上的个性化多样化。按林盘形态布局,改建新建插建的房屋结构安全,满足现代生活居住功能,具有乡土建筑风格,人居环境与自然环境和谐相融;二是林盘内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完成了道路改造,生活用水符合卫生标准,污水基本实现了处理后排放、居民生活使用清洁能源,小区内供电、通讯线路得到保障,小区清洁和服务有责任有制度。我委积极倡导项目所在乡镇积极争取市、县国土、建设、农业、交通、水务等项目资金完善林盘内的道路、沟渠、给排水管道、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和垃圾处理、公厕等公共设施,实施环境卫生、建筑风貌整治,将原有农户留住并吸引附近分散的农户进入林盘居住,建成具有传统川西农居风貌特色的农村聚落。如温江区寿安镇的罗家院子,都江堰市柳街镇鹤鸣村,宋家巷子等。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其有利的地理区位优势、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浓厚的川西农耕文化资源,农户或村集体组织自己或引进社会资金,发展农家乐等多种形式的林盘休闲产业,从而增加农民收入,壮大村集体组织经济实力。如温江万春镇的幸福村林盘、双流县黄龙溪镇唐家院子、郫县友爱镇竹里湾等。
三、全力保障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为了加强林盘整治建设项目各类建设活动的管理,确保的房屋建筑、基础设施的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当地建设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建立了专业机构监督、协管员履职、义务监督员日常监管有机结合的质量安全监督服务体系。质量安全监督站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施工进度计划,严格监督基础施工结构安全等关键环节;村镇建设质量安全协管员驻扎项目,为群众和施工队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服务。经过培训的村民业义务监督员,巡查施工全过程,发现和反映质量安全问题。为了保证“四性”要求的落实,建设部门不允许业主或施工单位随意更改调整经审查的施工方案,确保实施不变形不走样,把新建项目区和周边既有建筑的风貌整治结合起来,做到新旧建筑风格协调,相映成趣。在建设部门的专业指导和综合协调下,路、给排水、污水处置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配套完善,相关工程内容和工序科学安排,节省作业空间时间和建设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