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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开展2010年度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优秀安全工程师、安全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成都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开展2010年度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优秀安全工程师、安全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成建安监发〔2011〕14号)


各区(市)县安监站,在蓉各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提升我市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鼓励安全工程师和安全员在工作中恪尽职守,不断开拓创新,作出积极贡献,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0年度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优秀安全工程师、安全员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市2010年度在建筑施工现场履职的安全工程师、安全员。

  二、参评条件

  参加评选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爱岗敬业,认真履职,无私奉献,勇于创新,所属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成效突出;

  (二)认真履行安全工程师、安全员职责,在本岗位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在片区安全生产工作起示范和带头作用;

  (三)本年度内所在工地未发生一般及其以上安全事故,未因安全隐患、文明施工、在位履职等问题被通报批评及行政处罚;

  (四)在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中表现突出,获得成都市安全文明工地或以上奖项的;

  (五)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 、“8.13”特大泥石流抢险、“消防安全”等活动中及推行工具化管理、民工夜校培训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在省、部级检查中获得好评。

  三、参评方式

  企业推荐,安全监督机构审核。

  四、推荐评审程序:

  (一)各施工企业填写《成都市建筑施工企业优秀安全工程师申报表》或《成都市建筑施工企业优秀安全员申报表》一式二份,于2011年2月22日前上报工程所在建设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推荐参选人员不超过企业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员人数的10%。

  (二)各区(市)县建设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对申报的优秀安全工程师和优秀安全员进行初审,于2011年2月25日前上报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三)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安全工程师、安全员的审核、表彰工作,并向获奖者颁发成都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安全工程师、安全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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