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本着统筹兼顾的原则,提前掌握春运期间煤炭、成品油、粮食、节日应市商品等重点物资的运输需求,充分利用好春运客流低谷时段,采取突击抢运等措施,确保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
三、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为有效应对春运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春运顺利完成,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春运各类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合理,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并尽快恢复交通秩序。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做好春运应急运力储备工作,对应急所需的各类物品,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提前准备。气象部门在春运期间要加强中短期和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做好发布工作,便于运输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四、强化服务,营造和谐春运氛围
春运期间,民航、铁路、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执行现行的价格政策,不得擅自提价。物价部门要加强对运输市场的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乱涨价等违法违纪行为。铁路、交通主管部门要打击“倒票、倒客”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各运输企业、客运站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要推行规范化服务,保持站容车貌整洁卫生、秩序良好,为乘客提供优美、舒适的候车环境。要采取预售和预订客票、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等措施,方便旅客购票;要注意天气变化,遇有雨雾等恶劣天气时,要及早进行通告,方便旅客出行。
春运期间,各有关部门要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定春运联络人,负责春运的联络、协调。
五、认真做好春运统计和宣传工作
春运期间,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提供春运动态、出行信息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春运工作的监督、宣传作用,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
春运统计工作实行日报制度,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春运的统计工作,确保春运统计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
对道路运输重特大事故实行专题报告制度。春运期间一次性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应在接到事故报告3小时内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春运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于5日内将春运总结报市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