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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公安局、农牧局、财政局、统计局:
  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的统一安排,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0年12月到2011年4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旨在全面摸清2010年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含机动车)和集中式污染源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及分布的基本情况,为“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夯实基础和确定合理的排放基数。调查工作涉及领域广,时间紧,任务重,为顺利完成这次动态更新工作,切实摸清有关数据,现就做好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以下简称“动态更新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动态更新工作的重要性
  “十二五”期间,国家将进一步深化污染减排工作,在“十一五”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的基础上,把氨氮和氮氧化物纳入总量控制范畴,以2010年动态更新数据为“十二五”总量减排的基数,同时作为国家、自治区向地方政府下达减排目标任务的依据。减排基数有三方面的内涵:一是所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这是确定地区“十二五”减排幅度的主要基础,也是核算各地区年度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的重要参数;二是所辖区主要领域、行业的排放总量,即各县(区)重要污染物排放结构分布情况,是核算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的重要数据;三是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染排放及各类治污设施运营管理和排污情况,是谋划具体减排项目和核算各项目减排量的基础。上述三个方面内容是支撑“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的主要基础,必须摸清情况,搞准数据。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动态更新工作顺利完成
  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各县(区)要建立以分管领导负总责,环保、公安、农牧、财政、统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开展动态更新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有关部门加强配合,积极协助,共同做好相关调查和数据整理工作。
  三、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动态更新工作全面完成
  农业源和机动车己明确纳入“十二五”减排范围,各县(区)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重点调查本地区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数量及其区域分布、机动车保有量及其结构分布等情况,满足动态更新工作的需要,为“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奠定基础。各县(区)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协助环保部门对辖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规模、种类、废物处理方式等内容进行拉网式详细调查,配合做好农业污染物排放量的测算分析,明确下一步农业污染源减排的工作方向和重点。公安部门要对1999年以来机动车登记资料,按照有关要求分类整理,形成完整的统计资料,协助做好污染物排放量的测算,积极开展机动车的污染减排。具体工作要求,请公安部门和农业部门按照宁环发〔2010〕169号和171 号文件精神办理。统计部门要及时提供有关数据。财政部门要保障动态更新工作经费。各部门之间要建立会商制度,统筹工作进度,加强数据沟通,确保动态更新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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