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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阳市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阳市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的通知
(宛政办文〔2010〕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官庄、鸭河工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及时制止、纠正危害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确保电力线路设施及电网安全运行,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南阳市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

  组 长:崔 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曾光春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甲坤  市发改委主任

  周长远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立庆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 员:彭义仁  市安监局副局长

  张群林  市住建委副主任

  邹平洲  市林业局纪检组长

  王群彦  市规划局党委委员、总规划师

  张书玉  市国土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王宏旭  市城管局副局长

  王会午  市水利局副局长

  闫保卫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赵广东  宛城区政府副区长

  陈天富  卧龙区委办公室主任

  丁新强  邓州市政府副市长

  李占德  新野县政府副县长

  吴在明  西峡县政府副县长

  袁克政  淅川县政府副县长

  郑文明  内乡县政府副县长

  吴增勤  镇平县政府副县长

  韩华超  南召县政府副县长

  杨长杰  唐河县政府副县长

  李国奇  方城县政府副县长

  田新建  桐柏县政府副县长

  刘风林  社旗县政府副县长

  张照基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景文敏  鸭河工区管委会副主任

  闫书勇  官庄工区管委会副主任

  徐 伟  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订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和实施意见,负责对全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对输电线路通道内违章施工、建房、植树、爆破采石等影响电网安全的行为进行整治,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窃电等犯罪行为进行防范和打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供电公司,徐伟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帆、卢绍军、郭继东、冯力上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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