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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附件:2011年企业部分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审批表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11年企业部分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审批表
  单位(盖章):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革命工作时    间

 

退休时间

 

社会保障号  码

 

退休前专业

技术职称

 

获得专业技术职称时间

 

增加养老金

依据和标准

 

  按照豫人社养老〔2011〕3号文件第三条第(二)款第1项的规定,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元。

 

企业社保经办机构意见

企业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意见

 

同意自2011年1月1日起按豫人社养老〔2011〕3号文件第三条第(二)款第1项的规定,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元。

 

经办人: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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