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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甩挂运输发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二)促进甩挂运输发展是落实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大力发展甩挂运输,提高交通运输的集约化水平,能有效提高车辆和能源的使用效率,大幅度降低全行业的单位能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有效促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三)促进甩挂运输发展是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道路运输作为物流发展的基础环节,大力发展甩挂运输能有效提高运输效率、集约利用资源、加快车货周转、节约牵引车购置与仓储费用,为多式联运提供重要支撑基础,促进传统道路货运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型。

  二、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战略部署和“先行先试,加快转变,民生优先,党建科学”的总体要求,以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转变道路运输业发展方式、促进节能减排为宗旨,加强政府引导和政策扶持,充分发挥道路运输和物流企业的主体作用,大力发展甩挂运输,逐步扩大甩挂运输的范围和规模,力争“十二五”期甩挂运输生产力显著提高,甩挂运输周转量在道路货运中的比例明显增加,带动道路运输业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为发展现代物流业、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要求。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政策扶持、稳步推进”原则,逐步扩大甩挂运输的范围和规模,促进我省甩挂运输工作实现“三个提升,三个转变”:

  --提升企业的经营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实现传统物流业逐步向现代物流业转变;

  --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大幅度提高节能减排、设施和装备水平,实现企业发展由消耗型向节约型转变;

  --提升企业运输组织与运营水平,通过加大对传统货运站场升级改造的力度,建设功能完善、衔接顺畅的甩挂运输站场和信息化系统,实现企业发展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三)发展目标。把促进甩挂运输业发展纳入全省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相关扶持和优惠政策,提高各项政策的可操作性和连续性,为甩挂运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力争到“十二五”末,我省集装箱牵引车数量达到1.3万辆,牵引车与挂车的比例达到1:2,全省大、中型运输企业在不同程度上使用和发展甩挂运输,重点培育若干家在全国和区域中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大型骨干甩挂运输企业,发展60家具有示范效应的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的甩挂运输企业,建成40个具备甩挂运输功能的公用场站,实现甩挂运输货物周转量在干线陆路运输中比例达到10%以上。形成本省内运输企业与运输企业间合作甩挂、省内运输企业与省外运输企业的甩挂、港区之间甩挂、企业内部点对点的甩挂,运输企业与制造、生产或加工企业区域内或跨区域的港口、码头、货场间多点循环式等多种甩挂运输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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