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10年度技工院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10年度技工院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豫人社职业[2010]72号)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展示我省技工院校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青年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决定在全省技工院校学生中开展2010年度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及省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技工院校中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名额分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各省辖市和省直单位所属学校2010年底河南省技工院校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注册的在校生数分解各类评选指标。

  (一)三好学生名额分配。省级三好学生名额按技工院校在校生总数的千分之一下达(见附件一)。

  (二)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按技工院校在校生总数三千分之一下达(见附件一)。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的名额分配。省级先进班集体的名额按技工院校在校生总数的万分之一下达(见附件一)。

  (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视各省辖市和省直各单位2008年-2010年招生任务完成情况适当增减各类评先名额。

  三、评选条件

  (一)本次被评选的所有学生及班集体必须是在河南省技工院校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注册的相关年级的学生和班集体。

  (二)省级三好学生要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在同学中起到模范作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自觉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注重专业技能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强。

  (三)省级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外,还要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积极为班级服务,能出色地承担管理工作;在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威信,骨干作用突出。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