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拓展海西港口腹地范围
(七)推动港口战略性研究和宣传推介。把拓展海西效应作为港口发展战略的重中之重,从更高、更多的层面研究推进两岸产业合作,推动相关资源、资金、产业、交通、物流、市场、产业链条结构与布局调整。扩大区域战略合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和各类平台,向中西部省份和周边地区宣传我省港口的区位、资源、政策、服务优势,突出宣传和推介湄洲湾、罗源湾在大宗散货运输方面的良好条件,提高我省港口的知名度,着力打造和宣传福建口岸物流品牌。
(八)大力拓展腹地范围。积极发挥沿海港口平台作用,加强区域经济和港口交流合作,实施“请进来、走出去”腹地拓展战略,鼓励省内港口企业和物流企业到内陆腹地承接大宗散货运输业务,吸引中西部石油化工、冶金能源、商贸物流企业到我省沿海港口建设“飞地港”,做好闽赣合作的江西省海西大宗散货进口基地项目的建设运营,大力拓展“铁海联运”业务,吸引更多的大宗散货从我省口岸进出,将沿海港口打造成内陆腹地大宗散货进出口的重要口岸。同时,充分发挥湄洲湾、罗源湾大型散货泊位优势,积极拓展水水中转业务。
(九)提高我省港口竞争力。港口、铁路、公路、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税务、交警等部门和金融、保险、物流、商贸中介等机构,要从港口至腹地物流的成本、时间、程序和政策等各环节综合性地清理相关税费、管理制度和政策,通过“降、减、免、贴”等多种措施,有效减轻大宗散货用户负担,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推广网上办公,提高办事效率,为大宗散货运输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五、加强港口建设和生产管理
(十)加快建设大宗散货运输基础设施。积极推广先进的大宗散货运输、装卸、仓储、检验检疫、环保工艺装备与设施,组织开展重大课题攻关,提高专业化、自动化、现代化水平;力争按照口岸查验部门要求配套自动机械取制样设备和防疫消毒、熏蒸处理等口岸查验、检疫设施,满足准确、快速取制样的需要,提高查验效率;将铁路引入港区(作业区),实现港口和铁路无缝衔接,提高集疏运效率。
(十一)加强港口生产日常监督管理。港口管理部门要督促辖区港口企业按照码头功能定位进行生产作业,落实各项安全、环保措施,防范和制止装卸、仓储、运输环节的撒、漏、飘现象;落实相关价费、管理制度,维护港口经营市场秩序,防止恶性竞争。港口所在地政府要积极鼓励港口企业将临近中心城区的老作业区散货码头实施改造或搬迁,减轻或消除港口作业对城市环境、交通的不利影响,推进港口结构升级和港城协调发展;要督促港口企业按照ISPS规则,落实各项出入境安保措施,维护口岸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