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扎实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以“四城同创”为契机,以美化、净化、亮化为目标,深入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整治设施不配套、功能环境差的老城区和旧居民小区,抓好背街小巷、集贸市场、破损道路、泥巴路、断头路和出城路的整治。依据《
湖北省户外广告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各类户外广告、匾牌、灯箱设置。按照集约、规范、美观、入地的要求,集中抓好空中管线整治。突出做好“拆违治乱、城区治脏、匾牌治杂、街景治丑、道路治堵”等重点工作,不断改善城市环境。同时,注重营造城市景观,不断提升城市品位。
三、加快管理模式创新,着力提高城市管理效能
(九)推广普及城市网格化管理。进一步规范网格化管理模式,指导各地建立健全路籍管理档案,落实定人、定时、定责、定管理标准、定奖惩的工作责任制,完善基层城管队员、街(办)领导、社区干部、片区民警、环卫工人、辖区单位进网格工作机制。加强督办检查,将落实网格化管理模式与评比先进、达标考核挂勾,研究制定网格化管理检查验收标准,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同时,积极探索社区物业化管理模式,提高基层自我管理能力;坚持管养分离,大力推进环卫作业、市政养护、户外广告市场化,提高城市管理效率。
(十)大力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争取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率先在宜昌、襄阳、黄石、鄂州和有条件的县市进行试点,引导城市政府加大投入,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努力构建政府监督指挥、部门协调运作、市民广泛参与,各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相互配合的“大城管”格局。同时,总结推广宜昌城市管理经验,督促各地成立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建立层级指导关系,健全基层管理体系,促使城市管理体制由小城管模式向大城管体制转变,城市管理格局由管理城区向指导县(市)区延伸,管理方式由分业管理向综合管理集中,为创造宜居、和谐、靓丽的城市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
(十一)启动优秀管理城市创建活动。结合“楚天杯”创建活动,研究制定湖北省优秀管理城市考核命名、监督管理办法和考核评分标准,指导各地认真开展优秀管理城市创建活动。推动城市政府认真履行城市管理职能,按照“因地制宜、分级考核、分类指导、典型示范”的原则,以加强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和督查考核为基础,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构建数字化城市管理体系、实现长效管理为目标,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不断破解热点、难点问题,逐步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