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应急处理工作的意见


  (三)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信息,报有关领导批示后,以《值班快报》形式报省应急管理办公室。

  (四)当日接收的突发事件信息,应及时编印《值班快报》,报有关领导。

  (五)如遇到主送的领导出差、出访时,经请示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后,按批示立即报送。

  四、信息处理要求

  (一)接到领导对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信息作出的批示或指示后,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等有关方面传达,并将领导重要批示向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报告,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同时,要与有关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现场指挥机构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动态,及时将重要信息报送有关领导。

  (二)需由市政府协调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根据领导指示或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处置建议,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必要时可实行信息日报、专项和综合报告,直至事件处置结束。

  (三)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情况的整个过程、每个环节要详细做好记录。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报告时间(具体到分钟)、报告单位和报告人、事件情况、伤亡情况、采取措施、当地领导批示、指示和指挥抢险情况、落实及反馈情况等,力求详实。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市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对相关信息、领导批示、处置情况等有关资料进行认真整理,要件不全的要及时补充,做好存档。要按照规定做好突发事件发生和处置过程的相关信息保密工作;对需要向社会发布的,及时提出建议,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按要求发布。

  (四)对重要社情舆情,要提出相关建议,以《值班报告》形式报有关领导参阅。

  五、督查反馈工作

  (一)根据市领导的批示和指示,做好对突发事件有关情况的调研、核实和报告工作。

  (二)督促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的批示或指示,做好事件处置工作,及时跟踪续报进展情况。

  (三)市政府办公室每半年、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每月对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情况进行通报,重点情况及时通报。对信息报告及时准确、信息质量高的进行表扬;对迟报、漏报以及信息质量差的进行通报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六、信息综合汇总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