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统筹推进全市城镇化金融创新示范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松政办发〔201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省级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松原市统筹推进全市城镇化金融创新示范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松原市统筹推进全市城镇化金融创新示范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加大城镇化体制机制创新,推进我市城镇化进程,提高城镇化水平,充分发挥金融的资金融通功能和优势,突出金融在城镇化过程中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区域经济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资金保障能力,形成城镇化和金融业可持续发展的良性互动格局,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统筹推进吉林特色城镇化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吉发改城发联〔2010〕116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化统筹,三动战略”方针,抓住加快城镇化发展的有利机遇,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目标要求,以金融创新为手段,以加快城镇化建设为载体,在全市金融业树立经营城镇的理念,努力增强金融对城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原则。在坚持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突破原有机制束缚,创新城乡统筹的金融体系建设、创新和谐共赢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便捷实惠的金融产品、创新优质高效的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健康有序的农村金融发展环境,大力推进我市城镇化建设。
2.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实际特点,积极探索开展差异化、可操作性强的金融创新活动,重在实际效果。
3.坚持政策引导,多方联动的原则。以政策扶持为支撑,通过多项政策形成合力,调动金融机构参与城镇化金融创新的积极性,各参与单位要在省和市统筹推进城镇化金融创新示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发挥自身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示范试点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