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确职责,加强合作,切实做好盐业市场管理工作
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共同维护良好的盐业市场秩序。公安部门负责严厉打击非法加工、运输、贩卖盐产品以及暴力抗法等扰乱盐业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工商部门负责清理、取缔无证照非法加工、储运、销售盐产品窝点,加强对食盐代批、零售和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督,从严查处购销、使用假冒伪劣食盐的违法行为;卫生部门负责监控食品加工、餐饮行业、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的食盐安全监督,严厉查处以假冒伪劣食盐用于食品加工、烹饪等行业的违法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管酿造、腌制、食品加工企业产品质量,查处生产企业将不合格碘盐和非碘盐充当食盐用于食品生产的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盐业、质监、卫生、工商等部门,以食盐安全为侧重点,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对食品加工、生产、销售单位的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严厉制裁使用假冒伪劣食盐生产加工销售食品的违法行为;交通部门负责配合盐业、公安部门查处违法贩运盐产品的车辆,强化对多次贩运私盐车主、车辆的监控和管理,切断私盐流通渠道;宣传部门负责宣传盐业政策法规,加强盐业市场管理的重要性和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危害知识,公开曝光影响大的重大盐业违法案件,警示社会,震慑犯罪;教育部门开展对在校师生的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对学校食堂监督管理;盐业部门负责加强盐产品的批发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组织市场供应,保证食盐分装质量,丰富经营品种,满足消费需求,查禁违法加工贩运盐产品的行为,创造良好的食盐消费环境。
四、加强盐业市场管理工作的领导
为加强对盐业市场管理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周口市盐业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及时解决盐业管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食盐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涉盐违法活动;要加大盐业法律、法规、政策和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危害知识的宣传力度,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教育引导群众食用合格碘盐,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加大督察力度,监督各职能部门履行监管情况,查处包庇纵容贩运、制售假冒伪劣食盐行为;同时,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盐政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