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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0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0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许政办[20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0年,我市各地、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积极推进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切实加强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依法防控、重点防控、基础防控、全民防控“四大防控”体系,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不断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大力改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有效提升了全市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实现了无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和连续12年无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了全市火灾形势的持续平稳,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许昌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了省政府的通报表彰。

  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市政府决定对2010年度在消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长葛市、许昌县、鄢陵县3个县(市)、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9个部门以及8个乡(镇、办)、13个公安派出所、30个单位和3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各县(市、区)、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最大限度地提升防控火灾能力、减少火灾事故和火灾危害,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0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10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2010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县市(3个)

  长葛市    许昌县    鄢陵县

  二、2010年度消防工作先进部门(9个)

  许昌市财政局        许昌市民政局

  许昌市安监局        许昌市商务局

  许昌市烟草专卖局      许昌市教育局

  许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许昌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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