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农业部门职责
(一)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制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负责有关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对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负责农药、鼠药的经营标识、质量监管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
(三)负责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安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负责有关安全宣传教育;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申请的受理和安全技术检验;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请的受理、审查和考试,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十九、林业部门职责
负责所辖各单位安全生产的宣传、指导、监督检查及信息统计发布上报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
二十、商务部门职责
(一)负责组织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
(二)负责本部门或牵头组织的各种商务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定审核安全条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三)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贯彻国家相关政策,组织推广行业标准。
二十一、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部门职责
(一)组织拟订文化艺术单位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开展有关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督促公共文化设施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文化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图书馆、文化馆等单位的安全检查,指导、督促有关单位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负责监督检查文艺演出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大型文化活动及歌舞娱乐、游艺娱乐、营业性演出、网吧和画廊画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负责组织制定体育工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有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督促本系统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对本系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四)对以体育部门名义承办的重大体育竞赛活动,承担主体责任。
(五)结合新闻出版行业的特点,组织制定新闻出版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督促本行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对本行业重点单位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按照职责权限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六)对以新闻出版部门名义主办的各类图书展销会、订货会、交易会、书市等图书展销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二十二、卫生部门职责
负责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一)负责起草职业卫生规范性文件,拟订职业卫生标准,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及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伤亡事故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