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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东江水质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提高工业废水回用率。制定重污染行业废水回用管理办法,明确提出电镀、漂染、洗水、印花、造纸、制革等重污染行业废水回用率,全面提高企业废水回用率。2015年底前完成相关行业技改工作。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

  4.加强环保执法监管。增加监察、监测频次,对1082家市控(含国控、省控)重点污染企业,确保每月监察不少于1次,每季度监测不少于1次,确保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转。落实《东莞市污染源治理设施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方案》(东环〔2005〕42号),2010年底前,完成279家重点污染源企业环保设施在线监控(监测)系统建设,以现代化监控手段加强对重点工业企业的监管。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

  (六)加强农业面源清理,强化综合整治

  1.规范农业生产管理。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无公害农产品,指导流域内种植户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农药,控制农用化学品污染。督促落实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防止死畜禽乱扔乱弃造成水体污染。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负责,各镇(街、管委会)配合。

  2.严防畜禽养殖业污染反弹回潮。加强流域内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明确禁养区范围内禁止从事畜禽养殖,督促相关镇(街、管委会)对禁养区内“应清未清”、“回潮反弹”等非法养殖场进行全面清理,防止畜禽养殖场在流域内无序转移。建立健全防止回潮反弹监管机制,严密监控畜禽养殖业反弹情况,及时予以清理。此项工作由各镇(街、管委会)负责,市环保局负责监督,市农业局配合。

  (七)加强水利设施运行管理,优化水利调度

  1.加强调度与协调,确保防洪及供水安全。建立工作制度,做好深莞惠三市界河及跨界河流的综合整治与协调,保证我市项目按照计划实施;推动流域建立水雨情及水情联合调度通报制度;协调东深太园泵站的优化取水调度,保障下游取水流量。加强东江沿线水闸调度:枯水季节将寒溪河、东莞运河和中心涌水体排入东江下游;通过整治,将寒溪河东引运河2年一遇洪水通过樟村及下游水闸排入东江下游,最大程度保障东江饮用水源地不受污染。此项工作由市水务局负责。

  2.充分发挥石马河调污工程调污作用。更换橡胶坝坝袋、配备视频监控系统,对石马河调污工程进行升级改造,加快东引运河小海河段清淤工程等配套项目的实施,最大限度提升调污工程调污能力,保障水源安全。此项工作由市水务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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