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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乡村清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21日-2月20日)。召开全市乡村清洁工程动员大会,启动乡村清洁工程。各县区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和广泛宣传,调动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做好清洁工程的积极性,把思想统一到全市乡村清洁工程工作上来。
  (二)组织实施阶段(2月21日-3月20日)。县区、乡镇、村根据市清洁工程工作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积极筹措资金,落实经费、人员、设备、设施等,分阶段全面推进工作,促进工作标准化、常态化。
  (三)检查验收阶段(3月21日-3月31日)。针对前两阶段工作情况,着眼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的彻底性、长期性和实效性,查漏补缺,建立健全规范化管理制度,建立农村垃圾处理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农村垃圾处理提升工程成果,促进全市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市乡村清洁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定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验收标准,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召开会议进行总结表彰。
  六、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是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农村文明程度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的有效载体。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漯河市乡村清洁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考核。各县区、市有关部门也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设置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
  (二)营造深厚氛围。将乡村清洁工程作为“清洁家园行动”以及农村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教育,调动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届的积极性。注重从家庭一日三餐入手,推广普及垃圾减量,在全社会养成垃圾减量的良好习惯,树立“垃圾处理人人有责”的观念,鼓励全民参与。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垃圾处理相关知识,鼓励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成环境教育基地,让群众充分了解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和污染控制情况。
  (三)科学规划实施。以县区为单位,按照乡镇村体系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区域内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点等城乡一体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完善中转运输机制和卫生保洁制度,完善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责任制和检查监督机制。规划工作要立足当前、注重长远,一次规划、分步实施。
  (四)制定扶持政策。为顺利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市政府决定为所有建制乡镇配送2-3辆机动垃圾收集转运车辆,并依据各县区、乡镇工作开展成效,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各县区、乡镇也要制定扶持发展政策,为该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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