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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小型客车号牌公开竞价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小型客车号牌公开竞价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
(阜政办〔2010〕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阜阳市小型客车号牌公开竞价发放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阜阳市小型客车号牌公开竞价发放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小型客车号牌公开竞价发放工作,根据《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徽省小型客车号牌公开竞价发放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阜阳实施,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小型客车号牌公开竞价发放是指除计算机选号和自编选号之外,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发放车辆号牌。

  公开竞价发放采取现场竞拍和网上竞拍两种形式进行。

  第三条 小型客车号牌公开竞价发放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有关规定,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自愿竞价的原则。

  拟参与公开竞价发放号牌的小型客车所有人可以提前预约号牌号码。

  第四条 小型客车号牌公开竞价发放的比例,控制在阜阳市辖区内除自编选号以外新发放号牌总量的10%以内。

  小型客车号牌公开竞价发放所得资金,除必需的竞拍费用外,全部用于市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

  第五条 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获取车辆号牌的使用期限,按照公安部机动车登记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成立市小型客车号牌公开竞价发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市小型客车号牌公开竞价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发放办)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小型客车号牌公开竞价发放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市发放办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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