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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16届亚运会东莞赛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对本市定点供应亚运农(水)产品的种植、养殖基地进行监管,加大对种植、养殖基地以及市场流通的农产品抽样监测;开展农(水)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负责本部门监管环节亚运期间食品安全及突发事件的防控和调查处理。

  市质监局:对本市定点供应亚运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供亚运产品生产期间实施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全过程登记制度,确保供亚运食品生产加工全过程可追溯。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对供亚运产品出厂批批检验、批批留样,确保出厂食品符合亚运食品安全标准;重点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及其产品的抽查;负责本部门监管环节亚运期间食品安全及突发事件的防控和调查处理。

  市工商局:对本市定点供应亚运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管,加大对供亚运食品以及市场流通的高风险食品的监测力度;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负责本部门监管环节亚运期间食品安全及突发事件的防控和调查处理。

  市卫生局:对东莞赛区指定接待酒店实施驻点负责、全程监督,并加强周边其他餐饮服务单位的巡查和高风险食品的抽查工作;督促接待酒店严格实行定点采购、食品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进货验收制度以及食品留样制度;开展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负责本部门监管环节亚运期间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事故的防控、调查处理和应急工作。

  东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辖区内供亚运的进口食品进行监管检测;负责本部门监管环节亚运期间辖区供亚运进口食品安全及突发事件的防控和调查处理。

  市经信局:对供应亚运的生猪肉品和酒类进行监管;开展生猪屠宰和酒类专项整治;负责本部门监管环节亚运期间食品安全及突发事件的防控和调查处理。

  市综合执法局:组织开展清查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比赛场馆、接待酒店周边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本部门监管环节亚运期间食品安全及突发事件的防控和调查处理。

  市盐务局:对供应亚运的食盐进行监管;整顿规范食盐市场秩序,打击各类制售私假盐产品的违法行为;负责本部门监管环节亚运期间食品安全及突发事件的防控和调查处理。

  市环保局:对供亚运食品生产企业(基地)及周边环境污染进行监测,督促和指导企业(基地)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防控和处置亚运期间与环境污染有关的食品安全突发事故。

  市公安局:负责供亚运食品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比赛场馆、指定接待酒店等重点场所以及供亚运食品生产、运输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保工作措施;协助防控和处置亚运期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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