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提高社会消防管理创新水平。推动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消防管理模式,构建网格化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公共消防的“大消防”格局。继续完善消防监督管理的网络系统,全面推行消防监督“六个e网”(即消防监督信息e网公开、消防监督业务e网受理、咨询举报投诉e网办理、重点工作项目e网直通、消防重点单位e 网管理、消防知识技能e网培训),指导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依法推动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建设,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探索建立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制度。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5月至6月)。各镇(街道)、市直各部门要制订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宣传该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标准,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6月至2012年9月)。按照“政府主导、标准先行、部门联动、专群结合”的原则,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实现“防火墙”工程目标。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0月)。对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活动进行总体验收、全面总结、全市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部署。各镇(街道)、各职能部门要认识到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的重要举措,要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制定具体建设标准和考核验收标准,明确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并逐级签订责任状,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点面结合,整体推进。各镇(街道)、各职能部门要紧紧结合当前“创新社会消防管理”试点工作的开展,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结合实际,积极培育树立典型,点面结合,全面推进。要加强工作检查和督导,要克服厌倦情绪,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对工作薄弱、进展缓慢的地区和单位要加强帮扶,确保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培训。要运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标准,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构筑“防火墙”能力。
(四)考核验收,落实奖惩。各镇(街道)要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政府工作考评机制,每年进行考核验收。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由单位对照标准自我评价合格后,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申报验收;各职能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情况,由政府逐级组织考核验收;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组织逐级考核。省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对我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总体进展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检查,2012年底将对我市进行总体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