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认定庆阳理工中等专业学校等两所学校为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通知
(甘教职成[2010]28号)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为加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管理,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促进中等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按照《甘肃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认定办法(试行)》(甘教厅[2006]56号)和《关于公布<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评估体系>(试行)的通知》(甘教职成[2005]7号)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对庆阳理工中等专业学校、宁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进行了评估验收,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经省级评审领导小组研究,认定上述2所学校为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加强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被认定的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要再接再厉,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核心,以素质为根本的办学方针,将学校建成适应区域发展,服务地方经济,教学水平高,办学力量强,社会影响好,能够在办学模式创新、教育教学改革、特色专业建设等方面在当地乃至全省起到示范作用的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