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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精品社区旅游示范基地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四)杭州市精品社区旅游示范基地推荐名单经市政府批准后,统一颁发“杭州市精品社区旅游示范基地”标牌及证书。
  四、评定内容
  (一)社区环境良好。社区自然环境优美,日常保洁工作规范,并积极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社区治安管理规范,有健全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完善的公共安全应急机制;社区居民有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社会风气,对社区工作满意度较高,符合“和谐社区”基本建设要求。
  (二)资源特色鲜明。社区内拥有一定旅游价值的历史遗迹、建筑设施、古树名木等自然资源或文化名人、历史事件、文学艺术、民间习俗、礼仪节庆等人文资源,资源形态完整,主题鲜明,有地方特色和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
  (三)文化活动丰富。社区定期开展丰富多彩、内容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包括各种体现本社区居民生活习惯、传统民俗或当地文化特色的表演、交流、比赛或体验活动等。
  (四)接待系统完善。社区内生活服务设施齐全,商业服务功能完善,具有一定的公共休闲空间,能够提供满足旅游需求的参观路线和相关接待设施。社区善于整合资源,能充分调动志愿者、退休人员及合作单位的积极性,共同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接待服务。社区居民具有强烈的自豪感,有主动参与旅游接待的意愿和能力。
  (五)组织管理规范。社区领导班子重视精品社区旅游示范基地的建设和评定工作,有明确的分管领导,有专职或兼职的解说员和联络员,能够落实各项旅游接待任务,并对旅游接待档案进行规范整理、定期统计,确保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地推进精品社区旅游示范基地建设工作。
  五、组织管理
  (一)加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两年组织专家评定小组对精品社区旅游示范基地进行一次全面复核。对不符合《杭州市精品社区旅游示范基地评定标准》的社区提出整改意见,整改不力的予以摘牌处理。
  (二)抓好日常管理。杭州市精品社区旅游示范基地要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制定年度旅游接待活动计划和具体实施办法;建立旅游活动信息库和接待档案;主动接受精品社区旅游示范基地评定小组的监督、指导;定期总结、汇报并推广精品社区旅游示范基地相关经验。
  (三)及时进行备案。如杭州市精品社区旅游示范基地改变名称、变动隶属关系或撤销建制,应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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