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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

  2.校园内重点区域,如大门、教学楼、实验室、行政楼、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室内运动场、图书室、教职工和学生食堂、接待室、楼道、卫生间等有醒目的禁烟标识。

  3.校园内不设置吸烟点,不摆放烟具。

  4.校园内禁止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

  5.校园内禁止出售烟草制品。

  三、开展控烟宣传教育

  1.利用健康教育课或其他课程向学生传授烟草危害、不尝试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等控烟核心知识和技能。

  2.充分运用主题班会、同伴教育、知识竞赛、板报、橱窗、广播等形式,向师生员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

  3.利用5月31日世界无烟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

  4.掌握师生员工吸烟动态,并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四、加强控烟监督检查

  1.有明确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学校控烟工作的经常性监督检查。

  2.师生员工有责任对在校园内吸烟者进行劝阻。

  3.定期组织对学校各部门、各班级控烟工作进行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附件2:
无烟学校参考标准
(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

  一、建立学校控烟制度

  1.建立由学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控烟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

  2.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3.制定校内控烟管理规章制度。制度中应包括下列核心内容:

  (1) 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指定吸烟区以外区域吸烟。

  (2)学校应设有兼职控烟监督员或巡视员,并有明确的工作职责。控烟监督员、巡视员应接受过相关的控烟知识培训。

  (3)将履行控烟职责的情况作为师生员工评优评先的参考指标之一。

  (4)教师不在学生面前吸烟,不接受学生敬烟,不向学生递烟。

  (5)教师应劝阻学生吸烟。

  (6)有鼓励或帮助教职员工戒烟的办法。

  二、除指定室外吸烟区外全面禁烟,营造良好无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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